液化空气与卫星石化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3月19日晚,卫星石化公告称,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独山港区管委会)、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液空中国)拟于2021年3月20日在平湖市会议中心签署《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3月20日下午,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法国液化空气集团签约合作,在嘉兴平湖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共建年产175万吨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


据悉,该项目由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液化空气集团合作,优化利用氢气资源,构建氢能战略合作生态圈,拟在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年产175万吨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15亿元,占地面积约500亩,计划于2021年12月前开工,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年税收15亿元,亩均税收可达300万元以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军表示:“自2011年入驻平湖以来,公司已形成了C3一体化全产业链、全平衡的结构模式。2020年卫星石化平湖一体化产业基地克服疫情影响,产值保持连续两年超百亿;全年合计缴纳各类税费10.6亿,同比增长13%。此次,为了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公司选择继续在平湖独山港投资建设。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氢能产业、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政策的举措,充分利用氢气资源,集团决定与液化空气公司合作建设氢能一体化项目。”


液化空气中国氢能业务总监陈星表示:“此次投资2亿美元在独山港投资建设液化空气长三角氢能保供项目,看中的正是卫星石化拥有大量的优质富氢资源,以及独山港独特的区位优势,使项目可以辐射浙江、上海、及周边城市的氢能产业发展。”

项目具体内容:

(1)卫星石化总投资约102亿元,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内投资新建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及配套装置,并充分利用富余氢气资源,解决公司氢能一体化项目原料问题。
(2)液空中国拟依托公司丰富的氢气资源,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设立公司,建设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构建氢能战略合作生态圈,推动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发展。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的氢气充装站,二期建设年产11000吨的液氢装置及配套设施。

在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独山港区管委会为卫星石化和液空中国的合作项目提供满足建设要求的地块以及配套设施。

项目具体内容为卫星石化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内投资新建年产80万吨PDH、80万吨丁辛醇、12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PDH、丁辛醇、新戊二醇、空分、合成气装置、合成气净化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并充分利用富余氢气资源,解决公司氢能一体化项目原料问题。液空中国依托公司丰富的氢气资源,拟在独山港区管委会区域设立公司,建设氢气充装站、氢气液化装置,构建氢能战略合作生态圈,推动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发展。

卫星石化作为全球领先、国内最大的丙烯酸生产商,也是国内领先的以低碳原料打造化学新材料产业链的上市公司。现已建成浙江平湖、浙江南湖、江苏连云港等三大生产基地,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构建业务板块,辐射全球。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半导体、新材料、建筑、交通、卫生护理、农业、服装等领域。

液化空气集团作为《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是全球工业与医疗气体行业的领导者,在氢能领域具备覆盖整个供应链的技术能力——从生产、储存、运输、到终端应用,在全球建设有近120多座加氢站,业务遍及78个国家/地区,是国际氢能委员会创始企业和轮值主席。